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心生管理 > 正文 毕业生统招统分证明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18-12-28 证 明 林**,女,安徽合肥人,系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07级师范类心理学专业本科生,学号2007******,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 该生于2007年9月进入心理学院就读于师范类心理学专业,将于 2011年6月底取得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特此证明。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09年5月31日 1、 下载此表格,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填好,时间修改好 2、 打印后,先找辅导员签字,再到920办公室找葛主任盖学院公章 附件【2毕业生统招统分证明.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