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总体要求: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心理学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奠定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在某一分支领域掌握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及实践技能,熟悉本学科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心理学科学研究、专业实务和教学工作的能力。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1. 基础心理学专业
(1) 脑与认知方向
脑与认知研究方向近年来主要围绕知觉与注意、语言与创造性思维开展研究工作。另外,与其他方向老师合作,开展认知发展、社会认知方面的研究工作。本研究方向要求系统的实验方法与实验技能训练,包括心理学实验编程与技术、实验设计与数据分析方法、眼动技术、ERP技术与fMRI技术等。
(2)人格与社会心理学方向
人格心理学是心理学学科体系中注重从整体的视角探究人的认知、动机、感情、意志和行为的复杂组织的一门学科,也是一门系统探讨人性的学科。它要运用特质理论、生物学理论、精神分析、行为主义、人本主义和认知理论去研究个体及其差异,也要用实验研究、相关研究和个案研究的方法去探讨具体的人格变量。
社会心理学是致力于对社会与文化背景中人的心理及行为进行认识、理解和积极影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领域。社会心理学研究方向是在掌握社会心理学的重要理论、历史和方法的基础上,探索社会认知、社会化、社会动机、社会态度、社会情感、社会行为、人际关系、社会信仰和价值观、集群行为、社会病理心理与行为、人格与文化、社会发展、应用社会心理、社会行为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课题。
2. 发展与教育心理专业
(1)社会性与人格发展方向
社会性与人格发展研究是发展心理学的重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社会性与人格发展的规律及其在个人和组织发展中的应用。在儿童青少年社会化、同伴关系、创造力发展、儿童青少年心理辅导、家庭教育与人格培养、儿童发展指导、大学生成长与指导、成功老年化等领域展开深入系统的研究。
(2)认知发展发展方向
本方向是发展心理学的基本研究领域。主要研究儿童青少年的客体认知和社会认知、概念、解决问题及记忆等方面的认知能力的发生发展规律,探讨认知发展的一般问题、研究方法,以及促进认知发展的策略和方法。
(3)学习与教学心理方向
学习与教学心理方向关注在传统和基于计算机环境条件下的学习心理,包括动机、情绪与认知和自我调节学习的关系,个体因素和环境因素(包括家庭因素、教学、教师、同伴等)对青少年学习的影响,学习动机、情绪、问题解决能力和自我调节学习能力的促进等。关注现代技术对青少年学习的影响,如在多媒体学习、超媒体学习和网络学习条件下,青少年学习的特点。
(4)学校心理辅导方向
紧扣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同时又将西方学校心理学家的角色功能引入教学,中西结合,以实践为导向,强化学生心理教育评估和心理辅导实务能力。包括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规划、心理课程设计与演练、心理档案建立、心理教育评估、“研究者—实践者”的培训模式、特定领域的学校心理辅导等。强调中西结合、以实践为导向的特点。
3. 应用心理学专业
本方向遵循“研究者—实践者”的培养原则和模式进行,旨在培养具备较强管理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职业辅导与咨询、行为决策、人才测评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实践技能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其中,管理心理学以组织中的人和群体作为特定研究对象,通过质性与实证方法研究个体、群体、组织以及不同层次间交互影响的心理与行为规律,以提高管理过程中的个体效能和组织效能;通过系统深入地帮助学生掌握员工招聘、人才测评与选拔、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员工培训与潜能开发、员工心理援助等的各种理论与技术,培养人力资源管理的高级研究人员和应用实践人才;通过帮助学生掌握各种职业生涯指导的理论与技术、学校和成人生涯辅导课程的理论与实务、特定人群生涯辅导的理论与实务、生涯辅导的过程与会谈技术等,培养在职业辅导和咨询以及企业员工生涯发展咨询等领域的研究型和临床实践型相结合的复合性专业人才;通过对行为决策(判断与决策心理学)基础理论与研究方法的研修,掌握行为决策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和前沿视角,在此基础上着重把行为决策理论与方法应用于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对策掌握。
4.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
遵循“研究者—实践者”的培养原则和模式,在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同时,特别注重学生临床与咨询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高强度的实习环节,旨在培养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临床与咨询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1)学校心理咨询
本研究方向主要培养在学校工作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使其具备在学校开展心理咨询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技能。
(2)心理治疗
本研究方向旨在培养面向社会大众能够提供有效心理治疗服务的专业人员,使其具备提供心理治疗服务所需的各项技能。
(3)心理病理
本研究方向关注各种心理病理行为的机制、干预与研究,培养学生对特定心理障碍的心理病理学的理解,同时掌握相应的干预技能。
三、基准学制、学习年限与总学分
1. 硕士生基准学制为两年,最长学习年限为三年(或者基准学制为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四年),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16学时/学分)。其中课程学习至少18学分,实践环节2学分。课程学习1年(以课程学习、实践为主,兼顾论文的前期工作),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
2.硕士研究生提前修满学分,其他培养环节的考核符合学校提前毕业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在校学习时间达2年及以上,可申请提前答辩和毕业。
3.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于每年10月,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4.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提前毕业申请批准后,若不能按其申请的时间毕业的,将按结业办理。
5.研究生一般不延长学习年限;如确需延长学习年限,于每年10月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中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经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研究生负责人同意,报研究生处审批。
6.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不能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在延长学习年限期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四、课程设置与考核
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
1. 我校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分为5类:①必修课②选修课③实践环节。
2. 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
①硕士研究生总学分至少为20学分,按16学时/学分安排教学;
②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至少为18学分;
③实践环节为2学分。
3.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1)学位课程进行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定,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按照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规定的考试,其中学位课程考试加权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6分(含)以上,才能申请学位;选修课原则上也要求考试、做实验等,考试也按百分制评定成绩;实践环节、开题报告等采用闭卷、开卷考试、做课程论方式进行考查,都应有文字档案记录。考试成绩达到60分者可获得学分,考查成绩按合格、不合格登记,合格者可获得学分。
(2)学生课程考试、考查未通过者,有两次补考机会:一是随下年级参加正常补考,二是参加毕业补考。公共学位课程由研究生处组织考试,其它类课程由各院系组织,仍未通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共学位课须经研究生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不能参加正常补考,只能参加毕业补考。
4. 同等学力、跨学科、专业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培养计划中增加补修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要求通过考核,取得及格成绩,但不计学分。本专业要求补修的本科课程见附表。
课程设置和教学进度信息见《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留学生研究生课程设置表(中文授课)》
五、实践环节
心理学研究生的实践环节包括科研实习、学术活动、临床实习等多种形式。实践活动不少于一学期,每周2学时,计2学分。
所有专业(方向)研究生必须参加本学科的学术活动16次以上,其中至少1次必须是校外学术活动,同时研究生必须在本专业方向公开作4次学术报告,每学期末做期末总结一次(由导师和导师组规定具体要求)。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导师和导师组进行考核,确定合格或不合格。
六、科学研究
1.鼓励本学科硕士生发表1篇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为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CSSCI论文,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在校期间必须有署名单位为华中师范大学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本专业CSSCI论文1篇。
2. 本学科硕士生应该经常性参与导师主持的课题研究工作,从事实验研究、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参加学术会议等。研究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研究结束时,研究生应写出研究报告或小论文,由导师评定成绩。
3.本学科硕士生在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之前须至少提交1篇学年论文(或研究报告)并公开报告,其成绩由导师小组评定。
4.本学科硕士生一般应在第2学期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在第4学期举行公开答辩,开题报告获导师组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研究阶段。
七、学位论文
本学科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 论文选题有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2. 所选的研究内容有学术继承,学生要熟悉前人的研究,并能对前代、当代的相关学术观点进行综述和评价。
3. 论文研究设计合理,方法正确,资料可靠。
4. 论文有一定学术创新。创新可体现于选题内容、观点、材料、设计和方法、结论等方面。
5. 文字明白简练,表达方式(如图、表)恰当,文章结构合理;引文、注释周详;各项文体式样符合专业论文的写作规范(建议学位论文格式采用APA写作格式)。
6. 开题报告在第2学期内完成。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第3学期末进行,硕士生必须在此之前完成全部实验或调查工作;如果没有完成,则延迟半年毕业。
7. 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八、培养方式
1. 研究生的培养采取以科学研究与实践创新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以及导师指导与专业小组指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发挥导师个人对研究生的管导管教的作用,也充分利用导师小组的合力,对研究生的专业学习、科学研究、思想品德和科学伦理进行指导和教育,并协作院系、职能部门处理研究生的突发事件。
2. 培养过程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述与自学讨论相结合,传统教学和网络教学相结合,导师指导与个人兴趣相结合,校内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特别是研讨式的教学方法,充分发挥研究生在课程学习中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和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心理学与其他各类自己感兴趣的学术讲座、学术报告、讨论班、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学术活动,训练和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创新能力和一定的教学能力。
4. 培养过程要注意理论思维能力的培养,科研方法训练以及外语水平提高,以增进硕士生科研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养成其科学态度和严谨学风。
九、其他规定
1.在前2个学期,每学期结束前,学生须向导师提交本学期学习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所研读的知识主题,主要书籍文献清单,主要收获等。
2.每位硕士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3个月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备案。
3.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硕士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4. 硕士研究生的所有科研活动、课程论文、论文投稿和发表、专利申请等必须遵守科学伦理规范,一旦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将按学校规定进行严厉处罚。
心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留学生研究生课程设置表(中文授课)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备注 |
必修课 |
105104020001 |
心理学基本问题研究 |
32 |
2 |
1 |
全院硕士生必修 |
105104020002 |
心理学研究方法 |
48 |
3 |
1 |
105104020003 |
多元统计及其在心理学研究中的应用 |
64 |
4 |
2 |
选修课 |
基础心理学 |
105104020101 |
认知神经科学研究方法 |
32 |
2 |
1 |
|
105104020102 |
认知神经科学研究进展 |
32 |
2 |
2 |
105104020103 |
心理学实验编程 |
48 |
3 |
1 |
105104020104 |
人格心理研究 |
48 |
3 |
2 |
105104020105 |
社会心理研究 |
48 |
3 |
1 |
105104020206 |
社会认知研究 |
32 |
2 |
3 |
105104020107 |
知觉与注意研究 |
32 |
2 |
3 |
|
105104020108 |
语言与思维研究 |
32 |
2 |
3 |
105104020109 |
时间系列分析方法 |
16 |
1 |
4 |
105104020110 |
人格和社会行为的神经机制研究 |
16 |
1 |
2 |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
105104020201 |
发展心理学基本问题 |
32 |
2 |
1 |
105104020202 |
网络心理与行为 |
32 |
2 |
2 |
105104020203 |
社会性与人格发展 |
48 |
3 |
2 |
105104020204 |
认知发展 |
32 |
2 |
2 |
105104020205 |
动机、情绪与学习 |
32 |
2 |
2 |
|
105104020206 |
学习理论 |
48 |
3 |
3 |
105104020207 |
学校心理辅导 |
32 |
2 |
2 |
105104020208 |
学科心理 |
16 |
1 |
3 |
|
应用心理学 |
105104020301 |
管理心理学研究专题 |
48 |
3 |
1 |
105104020302 |
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与技术 |
48 |
3 |
3 |
105104020303 |
生涯辅导的理论与技术 |
48 |
3 |
3 |
105104020304 |
人才测评 |
32 |
2 |
2 |
|
105104020305 |
行为决策及其应用 |
48 |
3 |
2 |
临床与心理咨询 |
105104020401 |
助人理论 |
32 |
2 |
1 |
105104020402 |
心理评估与诊断 |
48 |
3 |
1 |
105104020403 |
团体辅导 |
32 |
2 |
2 |
|
105104020404 |
心理治疗过程 |
48 |
3 |
2 |
105104020405 |
实习与督导 |
32 |
2 |
3 |
105104020406 |
咨询伦理 |
16 |
1 |
3 |
105104020407 |
危机干预 |
16 |
1 |
3 |
105104020408 |
家庭治疗 |
32 |
2 |
4 |
|
105104020409 |
团体治疗 |
32 |
2 |
4 |
实践环节 |
学术活动 |
|
|
|
2 |
|
|
说明:1.必修课程开设3门,含一门研究方法类课程,8-10学分。
2.每个专业学生选相应专业选修课程3-5门,8-10学分。
3. “备注”栏标明各门课程的修读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