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心理学院中心组成员在南湖综合楼8024会议室开展学习活动,专题学习中央颁布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会议由分党委书记马新华主持。
马新华指出《条例》全文由十个章节、三十九条内容组成,其中第十一条涉及“高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要进行重点学习,主要阐述了六项职责。关于在党政联席会上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这一点,马新华提到学校也对学院党政联席会有考核要求,接下来要进一步规范、落实好党政联席会制度,切实发挥联席会作用,扎实规划、引导好“为师生办实事”内容,以优良成效迎接党的百年华诞。
最后,马新华号召中心组成员一起,以学习《条例》为契机,结合学院当前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开展系列党建与思想工作,进一步提高学院党建工作水平。
(撰写:任嘉航 审核:马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