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计划调整,经心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补录以下考生,现将拟补录考生信息进行公示,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考生姓名 | 考生编号 | 拟录取专业 | 拟录取方向 | 拟录取导师 | 报考类型 | 学习方式 | 综合考核成绩 | 拟录取意见 | 备注 |
胡瑛 | 105115111051122 | 应用心理 | 毕生发展与教育指导 | 田媛 | 定向 | 全日制 | 80.74 | 拟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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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须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623
电子信箱:ybding@ccnu.edu.cn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大楼8楼8026办公室
心理学院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