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实施办法》以及学校《关于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心理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方案。
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院具备下述条件的在学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规违纪行为;
2.课程学习优秀,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具备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力;
3.硕士生按照一级学科申请硕博连读;
4.课程学习:已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课程平均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无重修和补考;或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硕士生中排名前30%内。
5.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雅思5.5分及以上,或托福7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或本科为英语专业并通过专业英语四级,或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参照英语的标准执行。
6.硕士在读期间科研表现或成果突出,经个人申请、硕士阶段导师同意,招生培养单位学术分委员会对其科研表现或成果认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放宽选拔条件第4项和第5项条件。
7.获得所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正高职称的专家推荐。
8.定向、委托培养研究生需经定向、委托培养的原单位同意。
9. 华博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入选学生硕博连读工作以相关文件规定或协议条款为准。
三、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申请材料
1.《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
2.个人成绩单。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4.两位同行专家推荐信。
5.科研成果,须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二)材料提交
请符合条件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心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南湖综合楼N8026)。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11月15日下午5点。逾期将不接收。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选拔
学院成立以博士生指导教师为主的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按报考导师对考生排序依次录取,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五、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心理学院高度重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心理学院成立2025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对申请、选拔工作进行监督。
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丁副书记
受诉人员:任老师
联系方式:
电话:027-67868617
邮箱:renll@ccnu.edu.cn
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地址:南湖综合楼8楼 心理学院
心理学院
2024年11月05日
相关硕博连读政策和文件以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为准,详见:http://gs.ccnu.edu.cn/info/1035/38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