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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2025年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寄送复试材料的通知

编辑:倪敏                    审读人:赵庆柏                     时间:2024-10-08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和《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招生办法》精神,现将2025年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寄送复试材料通知公布如下:

请符合《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公费师范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招生办法》报考条件,并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全日制教育硕士)需按要求提交以下考核材料:

1.下载、填写附件《华中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申请表》。请仔细核对表中内容无误后,本人亲笔签字,由任教学校填写工作是否合格的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

2.任教工作总结及研究计划报告。提交一份3000字左右的报告,说明任教以来的工作心得(新入职教师可侧重于自身教学工作计划),以及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期间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3.大学学习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有代表性的获奖证书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4.报考专业应符合招生简章中对考生本科毕业专业要求。若申请跨专业报考,则须与现从事工作岗位(在中小学任教课程)一致,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须在2024年10月13日前寄(送)到申请学院,申请材料不再返还考生。未按规定寄送材料的网上报名无效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心理学院8018办公室

收件人:老师(收)

电话:027-67868790

邮政编码:430079

信封上须注明“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材料”。

心理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