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依照拟录取原则,在同一专业同一报考导师下进行递补。具体名单如下。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方向) |
专项计划 |
报考导师 |
报考类型 |
学习方式 |
总成绩 |
拟录取意见 |
1 |
105114111050944 |
陶玥颖 |
心理学 (社会与应用心理) |
无 |
马红宇 |
非定向 |
全日制 |
78.89 |
拟录取 |
公示期为即日起的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申诉受理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623
电子信箱:ybding@ccnu.edu.cn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心理学院N8026 邮编:430079
心理学院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