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心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如下(见附件),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申诉受理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8623
电子信箱:ybding@ccnu.edu.cn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心理学院N8026 邮编:430079
请拟录取心理学专业考生加入“2024心理学”qq群:864323075。
请拟录取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考生加入“2024心理健康教育”qq群:864788726。
入群审核方式:发送姓名+身份证后四位。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