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切实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下设材料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及纪检监督小组具体负责相关工作。每个综合考核小组至少由5人组成,小组成员原则上由博士生导师或教授担任。
二、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目录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详见: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s.ccnu.edu.cn/info/1029/3297.htm
三、申请程序与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4年9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汉族考生。
6.原则上只招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教育博士和专项计划除外)。
7.报考硕博连读的考生查看当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须满足相关报考条件。
8.原则上全日制学术型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专八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教育博士申请者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 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 5.5分,托福 75 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 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 TOPIK4 级),其它语种参照执行。
如满足以下情况,可视为外语水平符合基本报考条件:通过心理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
不满足外语水平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试形式为笔试,含外语基础,翻译,阅读理解和写作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参加我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仍不合格者(60分以下)视为不满足报考条件,不得进入资格审核。
(二)报名程序与要求
所有申请人(包括硕博连读考生)请仔细阅读《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网址进行报名缴费,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并按要求寄送相关材料。
1.网报时间:
2023年12月4日09:00——2023年12月28日18:00
报名提交成功后则无法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提交前认真确认报考信息。
2.报名网址:
https://grd.ccnu.edu.cn/student/bslogin(建议使用电脑端和最新版本的谷歌、火狐、360极速、Edge等浏览器)
3.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须寄送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见《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申请者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者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N8026 任老师 收 (邮寄封面请注明“2024年博士报名材料”,建议通过中国邮政或顺丰进行邮寄。)
邮政编码:430079
电话:027-67868617
考生邮寄材料后请及时主动与本单位联系确认材料成功寄达。逾期未寄(送)的报名无效,已寄(送)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报考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到邮箱:renll@ccnu.edu.cn。
四、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二)资格审核
学院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给出资料审核成绩,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
资格审核总成绩及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资格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其学术背景、学业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读博期间研究计划等材料进行量化并作出综合评价,确定最终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对外公示。资格审核具体内容:
1.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满分100分,占资格审核总成绩20%)
2.学术水平及获奖证明(满分100分,占资格审核总成绩20%)
3.硕士期间成绩及学位论文(或开题报告)(满分100分,占资格审核总成绩20%)
4.读博期间研究计划(满分100分,占资格审核总成绩40%)
资格审核结果按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资格审核总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并按不高于4:1 (即入围综合考核人数:导师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如有导师报考人数不满比例的,须在结合导师和考生意愿的基础上,在相同方向未入围综合考核的考生中按资格审核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入围综合考核环节)。
资格审核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外语水平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学术道德、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于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试时间 90 分钟,卷面总分值 100 分。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10分钟PPT汇报:
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科研能力:硕士期间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将来研究计划。
环节二:英文摘要阅读与理解(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1篇英文文献摘要,用英文完成阅读,并根据摘要内容,用中文介绍研究的基本内容及个人看法。
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专业考核小组考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其中,包含1题用英文提问(该题考生需用英文回答)。
根据考生小组面试表现,考官对其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进行客观评价。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含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两部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占25%,综合能力考核当中学术能力占30%,综合素质占30%,外语水平占15%,每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5%+学术能力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水平成绩×15%。综合考核总成绩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四)录取规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师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总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同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 60 分以下) 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议。
五、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是保障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顺利实施,保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学院高度重视,成立由纪检委员担任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包含以下内容:
1.集体决策机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监督招生录取全过程,包括严格把关考核的申请材料、资格审核、考核成绩单、录取过程记录等,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2.信息公开机制。对考生的报名情况,考核情况,录取情况等及时公开公示并做出说明。
3.巡视巡查机制。包括在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
4.申诉复议机制。由纪检监督小组负责申诉受理。
申诉受理人员:任老师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8617
申诉受理信箱:renll@ccnu.edu.cn
六、工作进度安排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备注 |
考生网上报名及缴费 |
2023年12月4日- 2023年12月28日 |
请查看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
考生报名材料纸质版寄送 |
2023年12月29日前 |
以当地邮戳为准,考生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至我院。 |
公示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名单 |
2024年1月10日前 |
请查看心理学院官网通知。 |
完成考生资格审核 公示入围综合考核名单 |
2024年3月15日前 |
请关注心理学院官网通知。 |
发布综合考核方案 |
2024年3月22日前 |
请关注心理学院官网通知。 |
综合考核及结果公示 |
2024年4月28日前 |
请关注心理学院官网通知。 |
报拟录取名单审议 |
时间待定 |
请关注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
心理学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