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要求,学院于4月5日公示了2023年应用心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现接到考生宋**(考生编号: 105113005206032)放弃拟录取的申请。经与考生确认,学院研招领导小组审核、讨论,决定同意该生放弃拟录取的申请。现按照总成绩递补拟录取一位考生,详细信息如下:
报考方向 |
考生编号 |
姓名 |
初试成绩 |
复试总分 |
总成绩 |
拟录取意见 |
拟录取方向 |
学习形式 |
备注 |
临床与咨询 |
105113005101582 |
胡志凌 |
392 |
73.37 |
75.88 |
拟录取 |
人才测评与管理 |
非全日制 |
|
公示期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21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联系电话:027-67868623。
心理学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