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心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27-67868623
电子信箱:renll@ccnu.edu.cn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苏晓刚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申诉单位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道382号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N8026
邮编:430079
心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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