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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心理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现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制订我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方案。

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将在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综合楼线下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学术博士




时间

项目

地点

备注

3月20日

下午14:00-16:30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南湖校区综合楼8楼N8060


3月21日

早上8:30开始

综合面试

智慧学习与认知

南湖校区综合楼1楼N113

候场教室

N119

社会与应用心理

南湖校区综合楼1楼N115

网络行为与发展  

南湖校区综合楼1楼N117

3月21日

晚上 18:30-20:00

专业基础笔试

南湖综合楼1楼N107


2. 教育博士




时间

项目

地点

备注

3月21日

下午14:00-16:30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南湖校区综合楼8楼N8060


3月21日

晚上 18:30-20:00

专业基础笔试

南湖综合楼 1楼N111


3月22日

早上8:30开始

综合面试

学生发展与教育1组

南湖校区综合楼1楼N113

候场教室

N117

学生发展与教育2组

南湖校区综合楼1楼N115

3. 应用心理专博




时间

项目

地点

备注

3月21日

下午14:00-16:30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南湖校区综合楼8楼N8016


3月21日

晚上 18:30-20:00

专业基础笔试

南湖综合楼3楼N307


3月22日

早上8:30开始


综合面试

临床与咨询心理

南湖校区综合楼1楼N 106

候场教室

N104


职业健康与社会心理服务

南湖校区综合楼1楼N108

毕生发展与教育指导

南湖校区综合楼1楼N 110





综合考核携带材料:1.个人简历1份;2.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身份证、硕士学位、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往届生);3.外语水平证明原件;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二、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综合考核是决定考生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培养潜能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均为百分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对于所报考专业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卷面总分值100分。

3.综合能力考核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具体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10分钟)。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10分钟PPT汇报:

考生基本情况:教育背景、硕士期间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

科研能力:已开展的科研工作、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将来研究计划。

环节二:英文摘要阅读与理解(10分钟)。考生随机抽取1篇英文文献摘要,用英文完成阅读,并根据摘要内容,用中文介绍研究的基本内容及个人看法。

环节三:考官提问交流(10分钟)。专业考核小组考官针对环节一和环节二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其中,包含1题用英文提问(该题考生需用英文回答)。

根据考生综合能力考核的面试表现,考核组成员对申请人进行客观评价并打分。

4.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含学术能力、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两部分。其中,专业基础考核(笔试)占25%,综合能力考核当中学术能力占30%,综合素质占30%,外语水平占15%,每项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5%+学术能力成绩×30%+综合素质成绩×30%+外语水平成绩×15%。

单项成绩和总成绩计算结果均保留2位小数。

三、录取规则

1.报考相同导师的考生按综合考核总成绩进行排名,并结合报考导招生指标,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进行拟录取。

2.若导师无生源或报考该导师的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征求师生双方意愿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从同方向报考其他导师的未进入拟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不合格者(总成绩60分以下) 不予录取。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监督机制

组长:丁老师   成员:任老师、倪老师

申诉联系电话:027-67868623   申诉信箱:ybding@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6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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