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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心理学人才培养重地

科学研究重器、社会服务重镇

立心 明理 好学 笃行

凝心聚力 争创一流

心理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须知

编辑:                    审读人:管理员                     时间:2014-10-21

一、院办公室承担着全院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重任,是内外接待交流的主渠道,因此办公室人员必须注意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质、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做到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学生服务。

二、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当日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及时接传电话、电报(电报必须及时送到收件人手中)、会议通知,热情接待内外来访者,主动及时解决问题。要使用礼貌语言,如“您好”、“谢谢”、“请坐”、“再见”、“请稍候”等。实行办公室首问负责制。

四、认真及时完成好本职工作和上级临时安排的有关工作,讲究工作效率,工作中遇到因难或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及时请示汇报,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五、在履行各自职责中,要注意协作团结。工作中如果有人出差或生病或请假,要做好临时移交和替代,不得延误工作。

六、上班时间不得无事串岗,不得在办公室内外大声喧哗和聊天,不得在办公室里进餐或吃零食,接传电话或找人要上门寻呼,不得在走道上喊叫。

七、因事(公事或私事)不能上班、值班或不能按时上班、值班者须事先请假并经院办批准。不得无故离岗或借故外出办私事。

八、对于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要追究责任。如受到全校通报批评者,扣发本学期劳务费;受到全院通报批评者,扣发本学期一半劳务费。

九、学期末,由全体教师对坐班人员民主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必要的奖励或惩罚。

    十、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