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心理教师和为中小学教师及学生提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的其它相关从业人员。具体要求为:
(一)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备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具有良好的人文学识修养和扎实的心理学专业基础,了解心理学特别是与学校心理辅导相关的学科前沿和发展趋势。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实践能力,能胜任与学校心理辅导相关的教育教学和心理辅导工作,在现代教育理论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心理和行为问题;能理论结合实践,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创造性的心理辅导方面的教育教学工作。具体技能包括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学生问题行为的评估与矫正、学生学习动机激发与学习障碍的评估矫正、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系统构建、学生生涯发展规划、个体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实施等相关技能。
(四)熟悉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掌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新理念、新内容和新方法,能够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效的心理和行为支持。
(五)能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
(六)身心健康。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和年限
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要体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分为学位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四个模块。总学分不少于36学分。
(一)公共学位基础课(12学分)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00000000001203 |
教育原理 |
32 |
2 |
1 |
00000000001206 |
心理发展与教育 |
32 |
2 |
1 |
00000000001202 |
外国语 |
32 |
2 |
1 |
00000000001209 |
教育研究方法 |
32 |
2 |
1 |
00000000001201 |
政治理论 |
32 |
2 |
1 |
00000000001204 |
课程与教学论 |
32 |
2 |
1 |
(二)专业必修课(13学分)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任课教师 |
开课 学期 |
53000451161201 |
教育心理研究 |
48 |
3 |
刘华山、龚少英、熊俊梅 |
1 |
53000402001623 |
心理咨询理论 |
48 |
3 |
夏勉、 于丽霞、江光荣 |
1 |
53000402001202 |
心理咨询过程与实务 |
48 |
3 |
陶嵘、江光荣 |
2 |
53000451161202 |
青少年心理评估与诊断 |
32 |
2 |
马红宇、陶嵘 |
1 |
53000402001204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
32 |
2 |
范翠英、张微 |
1 |
(三)专业选修课(18学分)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任课教师 |
开课 学期 |
53000402001205 |
青少年团体辅导 (应心名称:团体心理咨询) |
32 |
2 |
朱旭、夏勉 |
1 |
53000402001206 |
青少年学习辅导 |
32 |
2 |
张微、龚少英 |
1 |
53000402001207 |
青少年问题行为矫正 |
16 |
1 |
陶嵘、张微 |
1 |
53000402001208 |
危机干预 |
16 |
1 |
吴才智 |
1 |
53000402001209 |
辅导行政 |
16 |
1 |
吴才智 |
1 |
53000402001210 |
生涯规划与辅导 |
16 |
1 |
谢员、刘亚 |
2 |
53000402001211 |
人格心理研究 |
48 |
3 |
贺金波 |
2 |
53000402001212 |
社会心理研究 |
48 |
3 |
佐斌 |
1 |
53000402001213 |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设计 |
16 |
1 |
张微、刘勤学、于丽霞 |
2 |
53000402001214 |
毕业论文设计与写作 |
16 |
1 |
张微、孔繁昌 |
2 |
53000402001215 |
班级管理 |
16 |
1 |
校外导师 |
2 |
53000402001216 |
心理健康教师专业成长 |
16 |
1 |
校外导师 |
2 |
*专业选修课在全院研究生课程范围内选修。
(四)实践教学(8学分)
1.实践教学原则上为1年。教育实习由学院领导和教学委员会牵头组织统领,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和相关实习负责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具体执行。教育实习指导实施双导师制,校外导师为实习学校教师,校内导师为原导师。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调查、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心理辅导实习、心理辅导督导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从事心理辅导或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以及相关调查、实验研究的时间不少于1学期。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1 |
教育实习(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见习和实习) |
1学期(授课时数不少于40学时) |
4 |
3 |
2 |
教育调查 |
17 |
1 |
3 |
4 |
心理辅导实习(个别和团体辅导) |
不少于60小时 |
2 |
3 |
5 |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和心理辅导督导(接受督导) |
不少于20小时 |
1 |
3 |
2.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先由本人提交工作总结及相关成果及证明材料,再由实践单位心理教研室(组)负责人或学校教务(政教)部门负责人写出评语(其中督导教师要就学生个别和团体咨询的督导情况写出较详细的评语),最后由本院导师评定成绩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计入学分。
五、教学方式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采用课堂参与、小组研讨、案例教学、合作学习、模拟教学等方式。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践基地密切合作,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与实施。由各方向导师组负责教育硕士研究生的整体指导和院内导师进行个别指导,并在中小学聘任有经验的高级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实行双导师制。
六、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
(一)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联系基础教育实践,来源于中小学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论文形式可以多样化,如教育实验报告、调研报告、心理与行为案例分析、校本课程开发、心理辅导教材分析、心理课教学案例设计等。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论文选题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明确而突出的教育实践意义。
(2)所选的研究内容有一定的专业和教育实践经验积累,要熟悉已有的研究成果和相关工作,并能对相关观点进行综述和评价。
(3)论文研究设计合理,方法正确,资料可靠。
(4)论文有一定学术创新或教育实践创新,创新可体现于选题、观点、材料组织、研究设计和方法、结论等方面。
(5)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和道德,引文、注释周详;文章结构合理文字准确通畅,表达方式(如图、表)恰当,符合科学论文的写作规范。
论文字数不少于1.5万字。
(二)论文开题
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该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教师职称或具有心理学硕士学位且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岗位上工作满五年的中小学心理辅导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或教学研究人员。开题的组织和要求由各方向导师组决定,答辩的组织和要求由教学委员会和研究生办公室负责。
(三)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其他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至少补修2门教师教育课程(如教育学、教师口语),不计学分。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至少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不计学分。
非师范及跨专业学生补修课程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1 |
教育学基础知识 |
18 |
1 |
1 |
2 |
心理学基础知识 |
18 |
1 |
1 |
3 |
教师口语(非师范补修2) |
18 |
1 |
2 |
4 |
人体解剖生理学(跨专业补修1) |
18 |
1 |
1或2 |
5 |
变态心理学(跨专业补修2) |
18 |
1 |
1或2 |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补修的课程应到本科师范专业课堂学习,非心理学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补修的两门专业基础课应到本科心理学专业课堂学习,参加统一的考试并取得合格的成绩。开题时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否则不予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