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培育能力,充分发挥各学院、各研究基地的学科优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有效加强我校基础科学研究实力。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总体工作安排,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设立重大项目。
按照《“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立项支持如下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以上内容公示三天,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6月1日11点40分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谭 力
联系电话:67868165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