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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18-04-26


关于开展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重大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学院、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培育能力,充分发挥各学院、各研究基地的学科优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有效加强我校基础科学研究实力。根据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领导小组总体工作安排,现面向校内各有关单位开展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自然科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方式

重大项目继续实行首席责任专家制,以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院、中心)为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资助采取一次评审、阶段考核、滚动资助的方式,项目研究内容需充分切合国家十三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符合学校双一流重点发展与培育的领域或方向,并结合各自学科优势,充分依托各重点研究基地,整合研究力量,提出具体的研究方案和目标任务。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论证及评审工作,评审通过后,学校将与项目首席责任专家将签订项目责任书,并立项实施。

二、项目资助类别和申报要求

2018年度重大项目共分为三个维度进行设计,分为交叉科学研究、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培育、创新团队培育三个类别,学院(中心)要充分依托重点学科与重点研究基地,以国家重大需求为牵引,充分汇聚创新资源和要素,以提升高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为目标,开展项目一体化设计与策划。

  1. 交叉科学研究

项目要求申报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行业特色和优势研究领域凝练方向,由两个以上的一级学科联合申报。研究方向属于国家、教育部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及本学科中长期规划的重点领域,或多学科交叉的前瞻性研究领域。以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设计与落实为重点,有效整合校内优势资源,集聚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力量,逐步成为在国家层面具有引领作用的一流科研高地(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智库等),产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力争通过多年的持续支持,产生若干国内处于优势的研究方向,形成新的学科增长点。

优先资助学科交叉融合充分、研究基础扎实、研究前景广阔的真交叉、真融合的研究团队。

资助期限:2018-2020

  1. 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培育

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类培育项目应符合国际相关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并结合我校研究基础,能够引领我校科技创新,推动我校学科发展、并在国家未来重点支持方向具有一定竞争力的项目。

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培育类项目要求坚持面向学术前沿、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推荐培育的大项目应符合《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以及“十三五”国家科研发展规划和地方科技发展规划的要求,向《意见》所及领域布局。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国家及地方重点发展领域,以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为目标,结合本学科已有研究基础,依据本单位的双一流学科建设规划提出。实现重点研究基地、重点人才团队、重大研究任务三个方面的对接,开展原创性、颠覆性研究。

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培育以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基金委重点以上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为主要目标。

资助期限:2018-2020

(三)优秀创新团队培育

该类项目重点支持培育已经具有较强研究基础的优秀创新团队建设。优先支持优秀中青年科学家为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共同围绕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研究,培养和造就在国际国内科学前沿有一定学术声誉的研究群体。针对本学科领域的前沿重大基础科学问题,通过组建团队、制定研究计划、开展科学研究,产生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所属学科发展。

团队培育类项目以获批省级创新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等为主要目标。

资助期限:2018-2020

三、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本次重大项目申报均以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学院、中心)为单位进行,不接收个人申报

2、各申报项目需指定一人作为本项目的的首席责任专家,项目首席责任专家必须为本校正式在岗人员,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科研项目管理才干的中青年科研人才,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拥有较为稳定且研究方向固定的研究团队作为支撑,能有效领导项目组开展创新研究工作;

3、本次申报工作采用限额推荐的方式。各学院(中心)需对本单位有意向申报的团队进行有效整合,凝练方向。重大科研项目培育类及创新团队培育类需依托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进行申报,原则上国家级及各部委研究基地可推荐两个项目,省级研究基地可推荐一个项目。

四、申报与受理程序

第一阶段:征集阶段

学院组织推荐阶段,由各学院(中心)根据项目的类别和要求开展组织征集工作,依托学院(中心)学术委员对所征集的选题开展论证和推荐工作。

遴选完毕后按照要求将申报汇总表(附件一)及重大项目申请表(附件二),签字盖章后交由行政楼209办公室,谭力老师处。

截至日期:2018年5月4日17:00

第二阶段:形式审查阶段

科研部收到各单位提交的项目清单后,即开展形式审查工作,审查通过的项目选题将进入正式申报阶段。

第三阶段:正式申报阶段

1、各单位收到形式审查反馈意见后,开展项目申报书的编写工作。

2、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由申报人通过基本科研业务费网上申报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附件三),并以网上提交的项目申报书作为评审的依据。

3根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管理的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申报材料,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18510日——515日,申报系统网址: http://srms.ccnu.edu.cn/irisweb/

4 各项目申报单位于2018516日下午五点前将申报汇总表(一份)和项目申报书(一份),按规定签字与盖章,汇总后报科研部。项目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具体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负责。

5、申请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形式审查未通过;

(2)项目选题和申报人与形式审查通过的内容不一致;

(3)申报书编写不符合规定格式;

(4)申报手续不完备,不符合规定申报程序。

6、项目申报书(包括未受理和评审未通过的项目申报书)不予退回。

7、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科研诚信和相关规定,如有违规,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阶段:论证阶段

科研部收到项目申报书后,将组织专家开展论证工作,具体时间和评审方式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第一阶段所提供的材料为简介性材料,要求简明扼要,内容真实,正文字数限制1500字;

2、第三阶段所提供的材料(项目申报书)按华中师范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重大项目申报书撰写提纲进行撰写,并注明申请类别;

3、申报材料应清晰反映重大项目顶层设计思想,如实体现人才、学科、科研各方资源汇聚情况,充分反映重大项目在提升本学科科研能力方面所起到的重要作用,清晰明确考核目标和产出成果,制定科学可行的年度任务;

4、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应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项目申请人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综合交叉类项目合作单位需加盖公章;重大科研项目培育类及创新团队培育类的申报需征得依托基地负责人的同意,并签字盖章;

5、如有疑问请致电或通过邮件咨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力(行政楼209室)、王海(行政楼110室)

联系电话:谭力(67868165)、王海(67862002)

Email: 谭力:99720259@qq.com

                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