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党员证明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18-12-28 证 明 XXXXXX,学号201XXXXXXXXX,为我院2014级全日制本科生。该生于201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共预备党员。特此证明。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委员会 2018年5月16日 附件【8党员证明.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