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未就业证明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18-12-28 关于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同学 的无业证明 贵单位: **同学,女,籍贯**,身份证号码421003198*********, 学号2006501**,该生系我院200*级*********专业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该生现仍在校就读,尚未就业,特此证明。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2未就业证明.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