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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25-03-23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心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 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报考方向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招生计划

复试人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全日制普通招考计划

040200

心理学

341

45

45

135

/

24

46

49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59

45

45

68

68

4

63

76

注:复试人数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各专项计划推免生、单独考试考生,以上特殊类型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二)复试名单

见心理学院官方网站。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报到时间:3月28日上午8:30-11:00,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二)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8楼 N8030(心理学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8楼 N8060(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三)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四)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3月24日-3月27日,考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cwzf.ccnu.edu.cn/)缴纳,登录用户名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选择“其他费用”缴纳)。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内容

考场

备注

3月28日下午13:30

专业面试

南湖综合楼

具体地点以报到当天通知为准。

候考教室:南湖综合楼3楼 N327。请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教室。

3月28日晚上19:00-20:30

心理学专业笔试

南湖综合楼

具体地点以报到当天通知为准。

请提前45分钟进入考场核验身份。

心理健康教育

专业笔试

同等学力考生相关加试安排以报到当天通知为准。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学校。复试包含笔试、面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的考查。

1.笔试:复试笔试范围见《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范围》http://psych.ccnu.edu.cn/info/1036/6394.htm。主要考察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时间5分钟左右;

3.综合面试:就学生专业背景、综合能力、学术优势、未来规划等方面进行考察(请考生准备3分钟PPT展示),抽取问题回答,考官提问等环节,时间15分钟左右;

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初试总分÷5)×50% + 复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规则

1.各方向拟录取原则

①心理学按一级学科根据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推免生原则上评定为一等奖学金,指标有限时,根据推免面试成绩确定奖学金等级)。

②心理健康教育硕士根据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严格按排名顺序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推免生原则上评定为一等奖学金,指标有限时,根据推免面试成绩确定奖学金等级)。

2.在录取名单最终确定前,若考生放弃拟录取,在相同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3.对根据国家加分政策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以学校资格审查结果及相关加分政策为准。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一)监督申诉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27-67868623

邮箱:ybding@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心理学院N8026 邮编:430079

(二)招生咨询电话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7-67868617

复试相关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gs.ccnu.edu.cn/info/1028/4323.htm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