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心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 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报考方向 |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 招生计划 | 复试人数 |
总分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 全日制普通招考计划 |
040200 | 心理学 | 341 | 45 | 45 | 135 | / | 24 | 46 | 49 |
045116 | 心理健康教育 | 359 | 45 | 45 | 68 | 68 | 4 | 63 | 76 |
注:复试人数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各专项计划推免生、单独考试考生,以上特殊类型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二)复试名单
见心理学院官方网站。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一)报到时间:3月28日上午8:30-11:00,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二)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8楼 N8030(心理学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8楼 N8060(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三)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四)考生参加复试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3月24日-3月27日,考生通过华中师范大学财务处校园统一缴费平台(http://cwzf.ccnu.edu.cn/)缴纳,登录用户名为15位数字的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后6位(登录后选择“其他费用”缴纳)。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 内容 | 考场 | 备注 |
3月28日下午13:30 | 专业面试 | 南湖综合楼 具体地点以报到当天通知为准。 | 候考教室:南湖综合楼3楼 N327。请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教室。 |
3月28日晚上19:00-20:30 | 心理学专业笔试 | 南湖综合楼 具体地点以报到当天通知为准。 | 请提前45分钟进入考场核验身份。 |
心理健康教育 专业笔试 |
同等学力考生相关加试安排以报到当天通知为准。 |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学校。复试包含笔试、面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能力、综合素质能力的考查。
1.笔试:复试笔试范围见《心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范围》http://psych.ccnu.edu.cn/info/1036/6394.htm。主要考察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时间5分钟左右;
3.综合面试:就学生专业背景、综合能力、学术优势、未来规划等方面进行考察(请考生准备3分钟PPT展示),抽取问题回答,考官提问等环节,时间15分钟左右;
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外语听说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2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1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7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初试总分÷5)×50% + 复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拟录取规则
1.各方向拟录取原则
①心理学按一级学科根据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推免生原则上评定为一等奖学金,指标有限时,根据推免面试成绩确定奖学金等级)。
②心理健康教育硕士根据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严格按排名顺序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推免生原则上评定为一等奖学金,指标有限时,根据推免面试成绩确定奖学金等级)。
2.在录取名单最终确定前,若考生放弃拟录取,在相同一级学科或专业领域内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3.对根据国家加分政策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以学校资格审查结果及相关加分政策为准。
4.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一)监督申诉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027-67868623
邮箱:ybding@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心理学院N8026 邮编:430079
(二)招生咨询电话
联系人:任老师
电话:027-67868617
复试相关要求以《华中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gs.ccnu.edu.cn/info/1028/4323.htm为准。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