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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24-03-25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心理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报考方向

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招生计划

复试人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接收推免生人数

全日制普通招考计划

040200

心理学

377

51

51

153

34

48

58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57

51

51

77

77

3

50

60








注:复试人数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支教团推免生、单独考试考生,以上特殊类型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二)复试名单

见心理学院官方网站。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报到时间:328日下午2:30-5:00,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学校。

报到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8 8012(心理学专业)

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8 8010(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大学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过期不提交复试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329日 上午8:30开始

笔试时间:329日 晚上19:00-20:30

具体地点报到现场通知。

(二)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考生凭初试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学校。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

1.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2.英语听说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时间5分钟左右;

3.综合面试:就学生专业背景、综合能力、学术优势、未来规划等方面进行考察(请考生准备3分钟PPT展示),抽取问题回答,考官提问等环节,时间15分钟左右。

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英语听说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分别按百分制进行评分。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英语听说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复试成绩(百分制)不合格者(低于但不包含60分),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初试总分÷5)×50% + 复试成绩×5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六、拟录取规则

1.各方向拟录取原则

①心理学一级学科根据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推免生原则上评定为一等奖学金,指标有限时,根据推免面试成绩确定奖学金等级)。

②心理健康教育硕士根据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严格按排名顺序确定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等级。

2.对根据国家加分政策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以学校资格审查结果及相关加分政策为准。

3.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8623

电子信箱:ybding@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心理学院N8026 邮编:430079

招生咨询电话:任老师027-67868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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