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若有拟录取考生退出,拟录取资格根据总成绩顺延,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公示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苏晓刚(副书记、纪检委员)
联系电话:027-6788623,申诉邮箱:xgsu@mail.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大楼8楼8018、8026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