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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22-09-17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提高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公平,特制定2023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条件

   1.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专业及拟接收人数

心理学院2023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专业名称及代码

拟接收人数

推免类型

心理学040200

(含七个研究方向:01认知神经科学02人格与社会心理学

03发展心理学04教育心理与学校心理05管理心理学06临床与咨询心理学07网络行为与工程心理学

35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


三、申请流程和提交材料

(一)预报名 914-922

申请人登录“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grd.ccnu.edu.cn/student)进行预报名,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并上传《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报名材料。特别说明:“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仅为服务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辅助系统,主要用于前期征集报考志愿信息。按照教育部要求,所有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否则无效。

(二)“推免服务系统”正式报名1020日之前

所有推免生(包括:参加我校2022年暑期夏令营考核合格并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的申请人、已参加我校推免预报名的申请人和其他未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中报名的申请人),在20221020日前(开始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系统开放时间为准)登录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时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支付报名费等。

(三)提交材料914-922

申请者须在参加面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供审核

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1);

2学生证、身份证、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和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成绩单原件一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其他体现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的复印件一份。

推荐免试生必须保证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否则取消录取资格。请推免生备存相关材料,上述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上传“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请按材料顺序标号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

纸质版材料邮寄: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南湖综

合楼N8026),收件人:任老师,联系电话:027-67868617,邮编:430070 (请使用顺丰或EMS邮寄)

完成报名同学请加入QQ群(群号287782842)并发送2023推免生+姓名”进行实名认证。


四、复试与考核

根据申请情况,学院审核申请信息,确定面试名单、发布复试通知,并组建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

复试采取网络综合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素养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小组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录音。

1.背景评估(5分钟左右)

考生使用PPT介绍相关内容: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5-10分钟)

考官提问环节:包括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复试时间拟定924日。具体复试名单、复试安排详见心理学官网发布的复试公告。

五、推免生录取

推免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学院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奖助政策

1.学校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奖助渠道。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生每年1.8万元,硕士生每年6000元。纳入华博计划的硕士研究生另行资助1000/月,博士研究生另行资助2000/月。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5/年、二等学业奖学金1.2/年、三等学业奖学金1万元/年。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2/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8/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4万元/年。

5.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奖学金),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普通推荐免试生在取得我校研究生正式学籍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6.学校还设立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学金,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并有校长奖(学生)和研究生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提供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特殊困难救助金,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渠道。


心理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7-67868167

联系人:任老师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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