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通告 > 正文 心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应用心理(非全日制)调剂复试成绩公示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22-04-09 心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应用心理(非全日制)调剂复试成绩详见附件。最终拟录取名单以学校研招办公布为准。公示期为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进行申诉。申诉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申诉受理人:苏晓刚(副书记、纪检委员) 申诉受理电话:027-67868623 申诉电子信箱:xgsu@ccnu.edu.cn 申诉单位: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8楼N8026办公室 心理学院 2022年4月9日 附件【心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应用心理(非全日制)调剂复试成绩.pdf】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