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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2年应用心理(非全日制)专业硕士调剂公告及复试工作方案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22-04-01


一、调剂指标

调剂专业及代码:应用心理(非全日制)045400

调剂方向

拟调剂指标(个)

临床与心理咨询

10

人才测评与管理

21

儿童发展与教育

15


二、调剂基本条件

1、报考专业需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接受原报考专业为以下专业的调剂考生:

①代码为045400的应用心理专业(要求:初试总分最低分351分)

②代码为040200的心理学专业(要求:初试总分最低分为380分)。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基本原则。

3、符合非全日制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调剂报名时间及流程

调剂考生请于4月6日0点— 4月6日12点,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调剂。请有意调剂至我院的考生及时进入系统按规定完成相应程序,所有调剂申请及录取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完成。


四、复试名单

心理学院将根据调剂生源报名的总体情况,按应用心理三个方向分别择优拟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预计将于4月7日在心理学院官网公布。


五、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复试面试时间:4月9日

复试演练时间:4月8日

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复试通知时间和内容为准。

(二)复试资格审查

4月8日中午12点之前,考生须在复试系统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

具体包括内容:

1.初试准考证。

2.《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打印诚信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手写签名,连同身份证(个人信息面)一起扫描或拍照上传。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仅限上传1个PDF文件)。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考生扫描或拍照上传(仅限上传1个PDF文件)。

5.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可附上大学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上述所有内容合并至一个PDF文件(仅限上传1个PDF文件)。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复试资格。过期不提交复试相关复试材料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考核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复试次序由复试平台随机选定。

·复试考核内容包含外语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三个部分。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约为20分钟,其中自我介绍约2分钟,用英语回答专业问题约3分钟,用中文回答专业问题约9分钟,考官提问交流约6分钟。

·每名考生在自我介绍后,抽题回答问题。每名考生4道题目(所有题目都用中文出题,都与专业相关),选择回答3题,其中1题必须用英文回答。

·根据考生英语回答专业问题情况,考官给外语面试分。

·根据考生中文回答专业问题情况,考官给专业面试分。

·根据考生自我介绍和交流提问情况,考官给综合素质面试分。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单独进行,采取线上笔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专业加试科目以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官网发布的硕士研究生相关招生目录及考试科目为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单科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四)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分×50%+外语面试分×30%+综合素质面试分×20%

2.最终排名计分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拟录取原则

按照报考调剂方向,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注意事项:

1)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考场的技术平台由学校统一提供。

2)考生自行按照学校公布的《华中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要求做好参试准备;因自身参试条件原因而引发的任何面试突发情况、后果和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对于当前所在地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提出协助申请,并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3)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4)考生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软件并熟悉操作过程,此软件作为备选复试平台。复试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请联系学院。学院招生值班电话:027-67868617。

5)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条款和精神为准,解释权属于心理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


六、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监督举报电话:027-67868623

电子信箱:xgsu@mail.ccnu.edu.cn

申诉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华中师范大学南湖综合楼心理学院N8026 邮编:430079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22年3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附件2 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