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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21-09-16

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2年校内外推免研究生入学的质量和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进行,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合格生源,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新华、马红宇

副组长:孙晓军

2、复试督查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马新华

    受诉人员:任琳琳

受诉电话:027-67868617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南湖综合楼N8026(邮编:430079)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素养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小组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录音。

1.背景评估(5分钟左右)

考生使用PPT介绍相关内容: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5-10分钟)

考官提问环节:包括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4.复试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网络远程,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技术平台采用腾讯会议网络平台。每个考核小组原则上为3-5名,各考核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担任。

5.复试时间安排:

本次复试工作计划安排两批完成,第二批复试工作将视第一批复试结果而确定是否安排。

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26日 (上午8:30开始)

第二批复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8:30开始)

直博生申请者单独安排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

 推免生录取工作要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学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学院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的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心理学院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