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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20-09-29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1年校内外推免硕士研究生入学的质量和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的进行,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的合格生源,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马新华、马红宇

副组长:孙晓军

成员:周宗奎、佐斌、周治金、洪建中、王伟军、苏晓刚、赵庆柏

   2、复试小组名单:

    组长:孙晓军

    成员:学院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及各指导教师

    3、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长:孙晓军

    成员:任琳琳、武俐、杜宸宇、杨慧婕

4、复试督查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马新华

    受诉人员:任琳琳

受诉电话:027-67868617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南湖综合楼N8026(邮编:430079)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采取网络综合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素养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由各复试小组老师分别打分后计算平均分,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录音。

1.背景评估(5分钟左右)

考生使用PPT介绍相关内容: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2.综合面试(5-10分钟)

考官提问环节:包括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4.复试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网络远程,采用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技术平台采用腾讯会议网络平台。每个考核小组原则上为3-5名,各考核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担任。

5.复试时间安排:

本次复试工作计划安排两批完成,第二批复试工作将视第一批复试结果而确定是否安排。

第一批复试时间:9月30日 (上午8:30开始)

第二批复试时间:10月13日(上午8:30开始)

三、录取

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之后,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分别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学院不再发放纸质接收函,未完成确认的推免生我校不再保留其拟录取资格。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系统”只能确认一个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得随意更改。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凡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且为我院2020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或合格营员者,不需参加本次复试。但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推免服务系统”上填报我院并及时接受拟录取通知,方可直接录取为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过期不接受拟录取通知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推免资格。

 

心理学院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