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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18-12-06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暂行实施办法》,针对我院硕博连读申请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院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实施细则,并严格按本细则进行本院博士各专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

 

一、选拔基本原则

1.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象及条件:心理学院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研究生需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具体申请条件详见《关于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http://gs.ccnu.edu.cn/info/1086/4098.htm

3.选拔人数:获2019年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人数占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比重不做限制。

4.复试录取:通过审核与公示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还须参加当年博士招生的网上报名和复试。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具体报名请参见http://gs.ccnu.edu.cn/info/1019/5894.htm)。通过复试者,方可正式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5.取得我校博士入学资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应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学制与公开招考博士研究生一致。

6.另外,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实施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意见(试行)》,2017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生(研究生) 2016年度已招收的华博计划生(本科生)直接为2019年硕博连读生,占用其博士生指导教师2019年博士生招生指标。

 

二、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须填写并提交《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申请表中须经本专业两名专家推荐。如果有科研成果(包括文章收录等)都必须附在申请表后面,一起报送我院研究生办公室任老师,田家炳930室。

2.第一阶段:考核的资格确定,包括对学位课、英语成绩和发表文章等资料的审核。

3.第二阶段:学院考核小组审核评定。考核小组由学院学术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博导小组组成,对申请人的个人申请、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查,并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作出评价。

4.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名单与相关材料将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并确定获得硕博连读博士入学复试资格的研究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公示。

5.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81130日-1205日:申请人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学院进行第一阶段材料审核;

20181206日:学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20181209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

20181215日之前:研究生院对各单位复核通过的候选名单进行审核,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报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网上公示

经主管校领导核准的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三天。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研究生院负责协同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心理学院

201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