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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文学院和心理学院获得武汉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编辑:                    审读人:管理员                     时间:2013-12-17

    三八节前夕,我校文学院和心理学院获得武汉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2009年,武汉市各级“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经济建设和妇女发展为主线,以提高妇女素质为重点,以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岗位建功、岗位成才的先进集体。

    为进一步团结动员我市妇女积极参与武汉“两型社会”建设,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各成员单位、各区认真评选推荐的基础上,武汉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138个集体武汉市“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我校文学院和心理学院同时获得该荣誉。此外,高校还有武汉大学中南医院重症医学科。武汉高校只有这三个单位获此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