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资格审查资料
1、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杜绝论文抄袭等行为的发生,学校从2016年3月起启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登陆网址:登陆网址:http://ccnujwc.check.cnki.net或 http://check.cnki.net/pmlc。指导教师和学生选择“教师/学生入口”。具体使用方法见《“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管理系统使用手册(教师)或(学生)》。检测结果达到学院要求(“总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应<25%)的论文具有答辩资格,校级及以上等级的优秀毕业论文“总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应≤20%。
2、学生需在2017年4月17日上午9点之前将论文定稿按照使用手册要求上传系统进行首次检测,指导老师查看检测结果,填写修改意见和审阅意见,并通知学生修改,第二次检测需在2017年4月26日完成,第二次检测未达到学院要求的毕业论文必须修改或重做,修改后的毕业论文须经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学院认真审核,由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后再提交系统进行第三次检测,检测结果达到要求后方能参与答辩。特别说明,此检测系统仅限检测本院学生论文,校内辅修和跨校辅修学生需自行到中国知网进行文字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达到学院要求后方能参与答辩,请指导老师严格把关,确定论文复制比达标后才能签字。
3、论文检测达标后,学生需在2017年4月28日下午5点之前将指导老师签字的论文定稿(打印版和电子版各1份,按照“心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排版模式”排版,电子文本检测版本需与纸质文本完全一致,否则取消答辩资格;电子版毕业论文命名:跨校辅修论文命名为“学校_专业_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校内辅修、本院学生论文命名为“院系_专业_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中国知网“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打印1份)交到心理学院教学办公室(田家炳9楼928),逾期不交视作放弃答辩。
4、答辩前应准备以下材料:
(1)打印版毕业论文(打印份数为答辩小组教师人数+1,并在第二页“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处签字)、电子版毕业论文(跨校辅修论文命名为“学校_专业_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校内辅修、本院学生论文命名为“院系_专业_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册(蓝色封面的册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答辩当天在答辩秘书处领取);
(2)论文的研究过程资料:①综述类研究:提供全部参考文献电子版,按照参考的顺序列出;②问卷类研究:所有填答的原始纸质问卷或原始网上问卷记录,整理后的数据电子文件及数据分析结果文件以及全部参考文献电子版;③实验类研究:提供实验程序和收集的原始数据,整理后的数据电子文件及数据分析结果文件以及全部参考文献电子版。
(3)以上资料均需在答辩前交给所在答辩组的答辩秘书处,材料不齐,无法审查答辩资格,无法登记答辩成绩。
二、答辩顺序及时间
1、答辩顺序。答辩当天在心理学院(田家炳大楼)的一楼、三楼、九楼的宣传栏贴出。答辩学生随指导老师所在组进行答辩。
2、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2017年5月2日到7日期间,具体安排4月中下旬公布的“答辩分组情况表”,每人5分钟PPT陈述,5分钟内答辩。
三、材料填写要求
(1)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册(蓝色封面的册子)
填写注意事项:
u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所在学院名称”填“第一学位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填“第一学位专业”,如填写“**大学”“**专业”;
u 本院和校内辅修:“所在学院名称”填“第一学位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填“第一学位专业”,如填写“**院(系)”“**专业”;
u 若填写有误,尽量不要涂抹,只需要在相应的栏目中按照正确的填写方式再填写一遍,用括号注明。
u 若不清楚指导老师的职称,可以上心理学院网站查看,或者可以不填写。
u 此材料册从“封面”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这一页均需要学生自己填写,由指导老师负责签字。“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可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正反打印后加入材料册重新装订,由指导老师签字是否同意开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由学生根据老师的指导情况,做好指导记录(不能少于三次),由指导老师签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根据现场答辩情况,用其他纸记录下答辩老师的问题及修改意见,答辩完毕后再将问题和你的答案填写到材料册里。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白色封面的册子,答辩当天在答辩秘书处领取),只填写封面,填写要求跟材料册封面一致。
四、答辩后论文修改稿上交时间
答辩后,如论文需要修改,最迟在5月13日之前联系答辩秘书,上交经导师签字同意的论文定稿。答辩秘书联系方式见“答辩分组情况表”。
五、答辩纪律
所有参加答辩的同学根据分组情况,需要在答辩当天的上午8:20或下午1:50准时到场,答辩时间是半天,中途不能离场,临时有事需要离场必须告知答辩秘书,由于个人原因错过答辩时间,不再给机会答辩。
答辩当天会公布论文答辩结果,未通过者请在5月8日前到田家炳9楼928办公室办理二次答辩手续,逾期不办视作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