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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级心理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选题通知

编辑:                    审读人:管理员                     时间:2014-10-10

按照《华中师范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办法》要求,201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已启动。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保证并提高本届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选题与开题。请同学们按照规定时间将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发到指定邮箱,逾期视作放弃学位。学院在12月上旬在心理学院网站教学管理版块和七校联合网公布指导教师分配情况。学生必须在12月30日之前主动与指导导师联系毕业论文选题,并在本学期内(2015年1月30日之前)完成开题报告,将电子版交给指导老师备案,逾期不交同样视作放弃学位。

2.论文写作与定稿。论文写作时间不少于6周。学生须在2015年4月1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并将毕业论文定稿交给指导老师。

3.毕业论文审阅。毕业论文撰写定稿后,即由指导教师审阅评定。

4.学生答辩前材料准备。学生需在2015年4月28日之前将论文定稿(按照“心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排版模式”排版,打印1份)交到心理学院教学办公室(田家炳9楼928),获取答辩资格。根据答辩小组教师人数,打印出纸质文本,和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册(蓝色封面的册子),一起于答辩当天交所在答辩组的答辩秘书处。

5.答辩工作。答辩时间为2015年5月初,具体安排4月底见心理学院网站教学管理版块和七校联合网的通知。

 

附件一:材料填写要求

1)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册(蓝色封面的册子)

填写注意事项:

u      七校联合跨校辅修:“所在学院名称”填“第一学位学校名称”,“专业名称”填“第一学位专业,如填写“**大学”“**专业”;

u      本院和校内辅修:“所在学院名称”填“第一学位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填“第一学位专业,如填写“**院系”“**专业”;

u      若填写有误,尽量不要涂抹,只需要在相应的栏目中按照正确的填写方式再填写一遍,用括号注明。

u      若不清楚指导老师的职称,可以上心理学院网站查看,或者可以不填写。

u      此材料册从“封面”到“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这一页均需要学生自己填写,由指导老师负责签字。“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表”可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正反打印后加入材料册重新装订,由指导老师签字是否同意开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由学生根据老师的指导情况,做好指导记录(不能少于三次),由指导老师签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根据现场答辩情况,用其他纸记录下答辩老师的问题及修改意见,答辩完毕后再将问题和你的答案填写到材料册里。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白色封面的册子,答辩当天在答辩秘书处领取),只填写封面,填写要求跟材料册封面一致。

 

附件二、论文选题方向

(1)心理学理论与历史

(2)人格心理学

(3)脑与认知

(4)社会心理学

(5)发展心理学

(6)教育心理学

(7)学校心理学

(8)心理咨询

(9)组织行为与管理心理

(10)行为决策与经济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