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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5年武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的通知

编辑:                    审读人:管理员                     时间:2015-05-19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选拔、举荐、培养和造就优秀科技人才的工作力度,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推动“三个中心,三个武汉”建设建功立业,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科协将共同开展2015年武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选拔范围  

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科技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者致力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在汉科技工作者。

二、选拔条件

武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是: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工作中提出了新的理论、新的思想或者创造了新的方法,对某一学科或者相关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重大(要)推动作用;

2、在技术开发或者工程建设中锐意创新,解决了经济建设中的重要难题,取得了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在科技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科技管理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了很好(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可推荐1名候选人。

四、推荐材料要求

1、《武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一式5份(均应由候选人本人签名,并在其中一份签署候选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和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公章)。

2、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和简介(500字左右)各一式5份,并在其中一份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先进事迹材料应包含候选人在学术道德方面的有关情况。

3、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5份,须由候选人签字确认和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其中一份盖章)。

4、代表性成果(不超过3项)及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4份,著作附样书一本。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均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并附有关部门的正式鉴定书及获奖排名等材料,获奖证书与申报成果应一致。论文应注明发表的刊物名称、时间、刊期、被引用情况等,并附检索报告。取得经济效益的,要有实事求是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有关单位财务章。科普书籍应注明发行的时间、出版社、书号、发行量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推荐材料用A4大小活页方式竖装成册,其中推荐表、先进事迹材料、简介、基本情况一览表装订为一册,一式5份;其他材料装订为一册,一式4份。

5、电子版推荐材料1份。内容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和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简介及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电子材料与书面材料应保持一致。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推选工作,于6月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科技与产业处,电子版发至xxr@mail.ccnu.edu.cn邮箱

联系人:  徐秀荣

联系电话:8067

邮箱:    xxr@mail.ccnu.edu.cn
附件:
1武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武汉市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科技与产业处

                                            二○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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