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正文 同意实习证明 编辑: 审读人: 时间:2018-12-28 证 明 XXX,女,XXXX年XX月生,为我院2007级心理学专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号为XXXXX。学院同意该生在武汉香格里拉酒店人力资源部实习。 特此证明!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 2009.9.4 附件【13同意实习证明.doc】已下载次